*商品退貨服務

(一)七天鑑賞期

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,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廠商承擔。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,經廠商確認無誤後,即可申請退貨。

(二)如何申請退貨?

申請退貨請直接與廠商聯繫,廠商會在三個工作天內處理,請耐心等候,如超過時間未回覆,請你聯絡愛與療癒團隊。

(三)哪些情況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?

以下根據部分商品性質,不適宜退換貨,例如:

1. 保存期限短或具時效性(如:食品類)。

2. 產品已開封使用。

3. 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後才提出退換貨的需求。

4. 消耗品如花晶等產品。

(四)海外售後服務

1. 海外會員無提供退貨服務。
若收到瑕疵/錯誤商品,請於簽收包裹隔日算起7日內,提供瑕疵細部照片至愛與療癒客服信箱,並於信件內留下會員帳號/訂單資訊/手機號碼,我們將盡快協助處理。

2. 若海外買家自行退回且運費到付,將一律拒收,而運費及相關費用將由買家自行負擔。

 

*課程退款方式

(一)線上課程與實體活動恕不提供退款

(二)實體課程退款:
於繳交費用後,申請退費者,請聯絡愛與療癒團隊提出退款申請,平台將進行相關退費,並應依下列規定退費:

1. 於實際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,惟平台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份逾新台幣一仟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
2. 於實際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,惟平台所收取之百分之十部份逾新台幣一仟元部分,仍應退還。

3. 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。

4. 於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日(或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。

5. 實際上課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者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